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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類主要包括電絕緣、隔熱或隔音材料,以及生產(chǎn)用塑料片、板或桿,和由橡膠、古塔膠、樹膠、石棉、云母及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。 本類尤其包括: ——修復(fù)輪胎用橡膠材料; ——抗污染的浮動屏障; ——非文具、非醫(yī)用、非家用膠帶; ——非包裝用塑料膜,例如:窗戶用防強(qiáng)光薄膜; ——非紡織用彈性線、橡膠線和塑料線; ——某些由本類的材料制成的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類的制品,例如:插花用泡沫支撐物,塑料或橡膠制襯墊填充材料,橡皮塞子,橡膠制減震緩沖器,橡膠制包裝袋。 本類尤其不包括: ——消防水龍帶(第九類); ——作為衛(wèi)生設(shè)備部件的管道(第十一類)、金屬硬管(第六類)及非金屬硬管(第十九類); ——建筑用隔熱玻璃(第十九類); ——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本類原材料制品,例如:樹膠脂(第二類),牙科用橡膠(第五類),消防人員用石棉擋板(第九類),補(bǔ)內(nèi)胎用粘膠補(bǔ)片(第十二類),橡皮擦(第十六類)。
1701 | 不屬別類的橡膠,古塔膠,樹膠 |
1702 | 非金屬密封減震制品 |
1703 | 橡膠,樹脂,纖維制品 |
1704 | 軟管 |
1705 | 保溫、隔熱、隔音材料 |
1706 | 絕緣用材料及其制品 |
1707 | 包裝、填充用材料(包括橡膠、塑料制品) |
1708 | 單一商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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