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類主要包括沒有列入其他類別的,對有機物質、無機物質或物品進行機械或者化學處理或者加工的服務,包括定制生產服務。 按分類的要求,只有在為他人提供的情況下,商品的制造或生產才被視為服務。 如果制造或生產不是為履行滿足客戶的特殊需要、要求或規(guī)格的產品訂單,則一般從屬于制造商交易活動中的主要商業(yè)行為或是商品。 如果物質或物品被其處理、加工或制造方交易給第三方,則一般不視為服務。 本類尤其包括: ——對物品或物質進行加工的服務,包括改變其主要特性的處理服務(如染服裝);按正常分類,維修服務應該列入第三十七類,但若是進行了這樣的改變,即可列入第四十類(如汽車防沖擊裝置的鍍鉻處理); ——在物質生產或建筑物建造過程中的材料處理服務,如切割、加工成形,磨光或金屬鍍層方面的服務。 ——根據他人的訂單和規(guī)格要求定制生產產品(須明確的是:某些主管局要求必須指明制造的產品) ,例如汽車定制生產 本類尤其不包括: ——修理服務(第三十七類)。 ——某些定制服務,例如汽車定制噴漆(第三十七類)。
4001 | 綜合加工及提供信息服務 |
4002 | 金屬材料處理或加工服務 |
4003 | 紡織品化學處理或加工服務 |
4004 | 木材加工服務 |
4005 | 紙張加工服務 |
4006 | 玻璃加工服務 |
4007 | 陶器加工服務 |
4008 | 食物、飲料加工服務 |
4009 | 剝制加工服務 |
4010 | 皮革、服裝加工服務 |
4011 | 影像加工處理服務 |
4012 | 污物處理服務 |
4013 | 空氣調節(jié)服務 |
4014 | 水處理服務 |
4015 | 單一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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